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陇南市物价局局长张贤良

就我市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实施工作答记者问

....经市政府批准,市物价局自2008年1月28日起,在全市范围

内对部分与居民基本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重要商品实施临时价

格干预措施。为此,记者采访了市物价局局长张贤良。


记者:我市为什么要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?


张贤良:一是受国内外价格上涨传导性影响,我市居民消费价

格持续走高。2007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4。7%,创我

市10年来物价水平最高值。特别是食品价格的较大幅度上涨,

对城乡居民、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生活产生了较大影响;二是

社会上一些经营者有的相互串通,操纵市场价格,侵害消费者

利益;有的超过成本增加幅度不合理涨价;有的捏造散布涨价

信息,制造涨价舆论,推动市场价格不合理上涨;三是不合理

涨价已影响到社会的安定。为抑制价格不合理上涨,2008年1月

15日,经国务院批准,国家发改委已启动在全国范围内的临时

价格干预措施。1月25日,经省政府批准,省物价局启动在全省

范围内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。经市政府报请省物价局审核批准

,我市自2008年1月28日启动在全市范围内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


记者:我市列入临时干预措施的企业和商品品种有哪些?


张贤良:我市对列入临时价格干预的企业和商品品种实行调价

备案及采取限定差价率等干预措施。列入调价备案范围的企业

属在当地市场销售量较大、市场占有率较高或者具有一定影响

的批发及零售企业。全市有21户企业列入临时价格干预名单,

17户液化气经销企业实行全环节进销差律控制。我市实行调价

备案的商品品种有4大类:1、成品粮(面粉、大米);食用植

物油;3、猪肉、牛羊肉;4、鸡蛋。市物价局对森美商贸有限

公司(武都店)、永兴粮油副食品有限公司经营的面粉、大米

、植物油、鸡蛋等商品实施调价备案;各县(区)物价局对各

地列入临时价格干预的企业和商品实施调价备案。具体企业名

单和商品品种已于1月28日通过陇南电视台和陇南日报公告。


记者:列入调价备案的企业,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履行备案程

序?


张贤良:列入调价备案的企业,在调整指定的商品价格超过一

定幅度情况下,需要履行调价备案程序。具体规定是:列入调

价备案的商品,一次调高价格达到4%以上,10日内累计调价价

格达到6%以上,30日内累计调价达到10%以上的,企业需在价格

调整后24小时内将调价情况的书面报告送达指定的价格主管部

门备案。价格主管部门收到企业备案报告后,如对企业调整价

格持有异议,需在3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告知有关企业。对调价理

由不充分的,可以责令有关经营者恢复原价或者降低调价幅度

。经营者如果对价格主管部门的决定持有不同意见,可以在执

行价格主管部门决定的同时,提请重新审议。


记者:在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过程中,价格部门承担什么

样的责任?


张贤良:一是受理调价备案。指定专门机构、人员为经营者申

报备案提供方便。按照省物价局制定的“调价备案办理流程

”实施调价备案工作,以书面形式受理企业调价备案报告,明

确受理日期,对企业调整价格的理由和幅度的合理性进行审查

,及时开展必要的成本调查。二是严格执法。加强市场价格检

查力度,对经营者不执行价格干预措施以及捏造散布涨价信息

、串通涨价、囤积居奇、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,依法查处,坚

决予以严厉打击,保证价格干预措施落实到位。三是加强宣传

引导。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作用,引导经营者遵循公平、

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,依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,合理制

定价格。


记者:如果企业不执行相应临时价格干预措施,将承担什么

法律责任?


张贤良:在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期间,有关企业应当按照规

定履行调价备案义务。《价格法》、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

规定》、《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

的实施办法》均规定了违反相关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,包

括:(1)未按规定履行调价备案程序的:(2)未在规定的时

间内备案的:(3)不执行价格主管部门作出的降低提价幅度或

者标准等规定的:(4)不按照规定的说明理由或者虚构理由、

提供虚假资料的:(5)不执行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的:(

6)违反价格干预措施的其他行为。对上述行为,价格主管部门

将督促经营者改正,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。


记者:依法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基本原则是什么?


张贤良:一是分级负责原则。市物价局负责全市实行临时价

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工作,并直接负责列入市级受理的企业调价

备案工作。各县(区)物价局负责当地实行临时价格干预工作

措施的实施工作,受理列入县(区)级实施临时价格干预企业

的调价备案工作。二是依法行政原则。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

,应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,行政处罚应依法有据,做到程

序合法、事实清楚、定性准确、处理恰当。三是分工协作原则

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本级政府其他职能部门和各单位之间

的协调配合,建立联运机制,努力形成多方参与、齐抓共管、

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。实行临时价格干预并不改变企业自主定

价的性质,不是冻结价格,不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。政府干预

的是企业的不合理涨价。临时价格干预的目的是规范秩序,抑

制价格的不合理上涨,稳定社会心理预期。临时价格干预是在

价格显著上涨情况下采取的措施,在价格显著上涨的情形消失

后,就要及时解除。

 

 

二00八年二月十八日

陇南市物价局主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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