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陇南市物价局、陇南市工商局
陇南市监察局、陇南市公安局
陇南市商务局
联 合 通 告

....为保证地震灾后我市居民的正常生活,维护涉及居民生活所必需物品的价格

稳定,根据市委、市政府应急指挥部安排和市委王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,由物价

、工商、劳动、人事、组织、公安、商务、纪委等部门组成陇南市物价督查组,

依据《价格法》有关规定,对涉及灾后居民生活所必需的粮油、蔬菜、副食品、

雨篷布、液化气等日用生活物品的价格实行限价管制,现通告如下:


....一、要稳定当前市场物价水平


....市内各经营上述物品的经营户,对上述各类物品价格必须保证在震前即5月

12日的水平,不得突破。检查部门自即日起,对各经营单位进行检查,发现有乱

涨价、牟取暴利等行为的将从严、从重查处。


....二、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


....(一)相互串通或者通过行业协会、中介组织,以协议、决议、会议纪要、协

调、口头约定等方式合谋涨价;


....(二)捏造、散布涨价信息、囤积商品,造成不明真相群众排队抢购,并导致

商品价格出现大幅度上涨;


....(三)通过抬高等级、短缺数量、以假充真、以次充好、不明码标价等欺诈手

段变相提高价格


....(四)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,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;
....(五)违反法律、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。


....三、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


....全市物价部门于即日起开展以打击“价格串通、哄抬物价、价格欺诈”等为

重点的食品价格专项整顿,对粮食、食用植物油、肉禽蛋奶及其食品制成品等群

众基本生活必需品进行专项检查。集中清理针对重要农产品生产、运输、加工屠

宰、销售过程中的各种收费,规范收费行为,监督鲜活农产品“绿色通道”收费

减免政策落实,取缔非法收费项目,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。


....对查出的乱涨价案件,一经核实,物价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从快从重查

处,绝不让违法者在经济上得到好处。并将与工商、公安、质检、宣传等部门配

合,对性质恶劣、问题严重、影响较大的价格违法典型案件,除给予经济处罚外

,还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,直至责令停业整顿,吊销营业执照,依法追

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。


....四、消费者要维护自身价格权益


....如果消费者价格权益受到侵害时,要尽量保留消费证据,及时拨打电话:

12358,向物价局投诉、举报,市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将迅速、认真进行调查核

实,依法从快从重处理。同时,欢迎广大消费者咨询有关价格政策,提供价格违

法线索,反映价格违法事实。重大价格举报案件,一经查实,按规定对举报人给

予奖励。广大市民发现有经营单位违犯上述规定的,请拨打举报电话: 12358、

8265036


特此通告

二00八年五月十三日

陇南市物价局主办


地址:陇南市武都区建设路 电话:0939-8265036传真:0939-826503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