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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抗震救灾期间物价工作情况的通报

 

....5月12日,我市发生地震灾害后,市委、市政府及时召开了保障市场供

应加强价格监管重要会议,研究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,提出了一系列保障市

场供应、加强价格监管的重大措施。成立了由物价、工商、劳动、人事、组

织、公安、商务、纪委等部门组成的陇南市物价督查检查组,由市物价局局

长张贤良同志为组长,开展我市抗震救灾期间市场物价督查和检查工作。市

物价局立即安排部署了抗震减灾市场价格监管工作。会同工商局、公安局、

商务局、监察局发出了关于地震灾后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的联合通告,依

照《价格法》有关规定,对涉及灾后居民生活所必需的粮油、蔬菜、副食品

、雨篷布、液化气等日用生活物品的价格实行限价管制。制定了《关于地震

灾后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》,在全市建立快速反应机制

,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统筹安排,切实抓好震后市场物价稳定工作,立即

开展市场物价督查和检查,确保全市同步推进“稳物价、安民生”活动。


....市、县(区)物价部门依照《价格法》和《陇南市关于地震灾后严厉打

击价格违法行为的通告》精神,会同工商、公安等部门齐抓共管,对一批哄

抬物价行为进行了严厉处罚。截止5月20日,市物价局共受理各类举报案件

86件,检查组采取劝阻告诫的办法,要求经营者立即恢复原价销售;对一些

态度恶劣、屡教不改、对抗执法的行为进行了处罚,共计处罚经营者21户,

罚款11700元。5月14日,成县物价局查出成县支旗富强帐篷经销部乱涨价销

售各型帐篷77顶,违法收入29800元,责令经营者按原价销售,没收违法所

得,并处违法所得3倍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,目前已实现经济制裁5000元。

文县地震发生后,一度出现了食品、饮料等商品的脱销、涨价情况。物价、

工商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了三个检查组,每天对城关、碧口市场进行巡查。

其中,对一家小笼包经营者乘机涨价的行为劝告无效的情况下,除罚款

1000元外,还临时行政拘留了半天;对一家早点涨价行为也处以了500元的

罚款。康县物价局发出了《关于对部分居民生活必需品实行价格干预的通告

》,对部分商品价格实行限价管制措施,并深入受灾严重的乡镇开展基层物

价检查,5月18日查处康县望关乡一个体户高价出售抗震救灾雨蓬布行为,

处于1200元的罚款。


....目前,全市物价部门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35起,其中退还消费者3.3万

元,罚款1.94万元,有力的打击了一些经营者哄抬物价、牟取暴利行为,规

范了震后市场价格秩序。

....成县、文县、康县物价局反应迅速,工作狠抓落实,信息报送及时,案

件查处有力,在规范震后市场物价监管工作中成效显著,应提出表扬。但是

个别县(区)对震后市场物价监管乏力,工作只停留在做表面文章,没有采

取切实有效的监管手段。有些县至今没有查处一个价格违法案件,至今没有

报送信息或信息报送迟缓,严重影响到全市“稳物价,安民心”统一行动,

应提出通报批评。如果今后工作中在没有新的起色,市物价督查组将汇报市

抗震总指挥部追究相关领导责任。

陇南市物价局主办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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