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进明码标价 规范价格秩序
——陇南市、区物价局统一开展明码标价宣传治理活动
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,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,服务于和谐社会构建,根据省物价局《关于印发规范明码标价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》和市政府办公室《加强民生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8月2日,市、区两级物价部门在武都城区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明码标价宣传活动。
市、区物价局统一开展明码标价专项治理活动

物价局领导亲临现场宣传明码标价工作
这次规范明码标价活动由市物价局统一安排部署,市、区两级物价部门联合行动,克服天气炎热等客观因素,抽调工作人员50多名,分四个组,集中开展明码标价的宣传和市场巡查活动。一是在盘旋路繁华地段设立价格咨询和价格投诉台,认真解答了当前群众关注的热点、难点价格问题,受理群众价格咨询和投诉16起。向过往行人发放宣传资料5000多份,张帖宣传标语15副。广泛宣传《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》、《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》。二是出动宣传车1辆,反复播放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。通过扎实有效的宣传活动,增强了人民群众的价格法制观念,提高了经营者价格自律和诚信意识。三是按照“统一组织、分工实施、全面开展”的原则,上下联动,采取拉网式检查,对西至钟楼滩,东至东江镇的各种大中型门店及商场、超市开展了市场明码标价情况的检查。深入门店198家,其中:大中型超市6家、餐饮门店10家、休闲娱乐8家、药品医疗28家、服饰类52家,烟酒类68家,修理及其它类26家,逐门逐户督促规范,耐心解释,宣传明码标价法规政策,现场指出经营者标价中存在的问题,规范、指导、帮助经营者正确明码标价。现场抽查发现,部分商业门店使用标价签不规范,少数商家没有标价签,执法人员当场进行了纠正,并对部分经营者拒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进行了处罚。新闻媒体对这次活动也给予了积极的支持,陇南电视台记者进行了现场跟踪报道,并在8月3日的新闻栏目进行了报道。同时,陇南报社也刊登了标题为《陇南市物价局武都区物价局开展规范明码标价专项活动》的报道,对这次活动给予了充分的肯定。市物价局副局长焦礼民在回答记者采访时强调: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,由市、县、区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,可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。同时呼吁广大消费者提高对明码标价政策的认知和了解,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检查组深入超市检查明码标价工作
现场解答群众的咨询、投诉
这次宣传治理活动,大力推广和普及了明码标价法规政策,规范了经营者标价行为,对规范当前市场价格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,得到了群众的普遍关注和欢迎,为下一步创建诚信单位奠定了基础。
出动宣传车深入主要街道进行价格法规政策宣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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